國科會修正「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國科會修正「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行政規則名稱。
(二)配合「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參考表」於106年8月1日以科部綜字第1060034160號函公告停止適用,爰修正第貳點之一、(二)之1、之2,將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支給參考表之規定修正為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二、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及修正對照表(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