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四點,並自108年8月19日生效。

一、本次修正重點:
(一)本原則第二點增訂國外差旅費相關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究計畫之相關人員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因其學術成績卓著且終身名譽職,如赴國外出差搭乘分有等級之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得考量其必要性,參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二款其他特任(派)人員,得乘坐商務或相當之座(艙)位規定辦理。
(二)本原則第四點科技部補助經費原規定6款不得開支項目,惟因研究主題及計畫性質多元,考量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確有使用空間或實驗空間之租賃、修理及維護,或購置實驗用車以進行計畫測試驗證等需求,故增訂第六款但書規定,以提供計畫主持人得依實際需求彈性使用經費。若部分專案計畫已有其要點規範,應優先適用其要點。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修正對照表(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