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暨創作獎勵

發表暨創作獎勵

凡任教本校達1年以上之專任教師,均可提出申請。
學術論文或作品分為三級核發獎勵金,第一級每件4萬元為原則、第二級每件2萬元為原則、第三級每件1萬元為原則。

申請人每學年第二、三級之獎勵金最多以三萬元為限,若同時通過兩件第二級作品,獎勵金最多以四萬元為限。但如為申請第一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