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9月6日生效

一、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受延攬人名稱由「博士後研究人員」修正為「博士級研究人員」,包含辦法名稱及條文,共計五處,其餘未修正。
二、茲因「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施行迄今已近5年,科技部刻正檢討精進,以後年度之實施方式若有變更,將另行公告。
三、檢送附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