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一、國科會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該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本次重點如下:
(一)自113年1月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二)各類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1. 專科級:新臺幣(下同)29,500元。
  2. 學士級:35,200元。
  3. 碩士級:40,200元。

二、各執行機構需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三、檢附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