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培植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與「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十四點

一、科技部108年12月3日修正之「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業將「補助單位」修正為「受補助單位」,故於旨揭兩要點之第二點、第三點「大專院校」修正為「大專校院」。
二、 考量旨揭計畫經費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為提升執行成效,落實年輕學者養成之政策目的,並協助年輕學者銜接科技部常態補助方案,將第十四點第二款「評估」修正為「考評」,並增訂第二目,執行成果經考評後,符合科技部「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之各類別計畫內涵及計畫主持人資格者,科技部得逕以核定函通知計畫主持人,依該類別計畫之核定通知函規定執行,核定件數不列入該方案各類別計畫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之件數範圍,且不受該方案補助期間之規定限制。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修正對照表」、「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十四點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