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國家防疫戰備生態系發展計畫」(115-118年)之分項一「防疫科技基盤穩固」及分項二「創新防疫科技應用」執行項目,受理申請至115年1月13日(二)止

一、國科會徵求「國家防疫戰備生態系發展計畫」(115-118年)之分項一「防疫科技基盤穩固」及分項二「創新防疫科技應用」執行項目,重點摘要如下:
(一)重點項目:
1.分項一「防疫科技基盤穩固」:
(1)計畫徵求重點:布建北區/南區/邊境(空港埠)國家科技防疫中心應變網絡,主導機構含台中以北屬北區;含彰化以南屬南區,需具備科學研究能力、高防護第三等級實驗室(BSL-3實驗室)平台及醫學中心場域,並串聯至少2個不同學研機構,建立跨域跨單位網絡應對機制,透過整合及專業分工共同執行完成工作項目。
(2)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資格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計畫主持人以校長/院長層級為佳。
2.分項二「創新防疫科技應用」:
(1)計畫徵求重點:開發新穎預防、診斷、治療及照護之技術/產品,並驗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等功效,厚植新興傳染病之作戰能力。
(2)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資格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
(二)執行期間:預計自115年5月至119年4月,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
(三)計畫經費:計畫申請期限以四年期為限。分項一申請經費編列每年以新臺幣3,500萬元為上限;分項二申請經費編列每年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實際經費則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惟計畫經審查通過後,若遇立法院刪減預算,國科會將同步調整計畫補助經費額度。
(四)計畫類別:須依各分項徵件說明勾選辦理。
二、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5113()前完成國科會系統申請,以利本校於115120()前備函向國科會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國科會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