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2026年度臺捷(NSTC-GACR) 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 」,自114年2月12日至114年4月7日(一)受理申請

一、國科會徵求「2026年度臺捷(NSTC-GACR) 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 」,徵求重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主持人,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產學合作、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等計畫。
2.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  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合作領域:所有基礎及應用研究領域。
(三)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得為2年期或3年期。
(四)補助項目與額度: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以不超過每年新臺幣120萬元為原則。
(五)限制:計畫須由雙方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及捷克科學基金會提出申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未獲補助案件,不受理申覆。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4月7日(一)前,至國科會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14年4月10日(四)前,備函造冊一式二份向國科會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國科會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