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116年度「科普活動計畫」,受理申請至116年1月4日(一)上午8時止

一、國科會徵求116年度「科普活動計畫」,鼓勵學研機構辦理多樣化的科普活動,將豐富的科研知識轉譯為易懂的科學實作或展演,引導大眾在日常中親近科學、啟發對科學探索的興趣,進而理解科學與日常生活及社會議題的連結。

二、計畫徵求重點摘要如下:
(一)計畫主題:請於下列各類主題中擇一進行規劃。
1、科學知識轉譯與推廣
2、前瞻關鍵科技與AI智慧應用普及
3、鼓勵女性投入科學
4、全民科學週(含偏原鄉科普推廣):需至少擇一配合國科會「臺灣科普環島列車」站點,或辦理偏(原)鄉科普推廣。
5、關鍵科學議題的展演推廣與社會對話:採競爭型擇優補助,配合款比率應至少占活動總經費40%以上。
(二)計畫類型:規劃推動案。每位計畫主持人同一執行期間主持計畫總件數不得超過4件(其中規劃推動案至多2件);單一主題至多提出1件,申請書總數以2件為上限。
(三)執行期間:須介於116年7月1日至117年8月31日之間,最長以1年為原則,並應依活動預計辦理時程填入適當執行期限。原則上,執行期限起始月份不得早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前3個月,結束月份不得晚於活動預計辦理月份之後1個月,但全國性或國際性之大型活動不在此限。如有認養或定期巡迴之偏(原)鄉學校,得申請多年期計畫(最長不得超過3年)。
(四)計畫類別:計畫歸屬為「科教國合處」,學門代碼為「I0101-科普活動計畫」。計畫中文名稱以「科普活動:」開頭,並於結尾以括號標註申請主題(例:「科普活動:○○科學營(主題四)」)。
(五)補助經費:僅補助在國內辦理活動所需之業務費,不補助研究設備費、出國差旅費或與學術研討會相關之業務雜支。
(六)其他:本專案計畫無申覆機制。

三、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7年1月4日(一)上午8時前完成國科會系統申請,以利本校於117年1月7日(四)前備函向國科會申請。

四、相關說明如計畫內容撰寫及審查重點等詳細內容,請參考國科會徵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