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駐斯洛伐克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所簽署「臺斯科學及技術協定」辦理。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向國科會及斯方(SRDA)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我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參與人員得為共同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生。
四、計畫經費:
(一)每件計畫每年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4萬元。
(二)本計畫屬第一類補助,派遣方各自負擔補助經費的方式,我國出國人員所需交通費、保險費及國外生活費,由本計畫編列經費補助。
五、執行期程: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為原則,國科會得配合實際核定公告日期調整。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國科會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備函造冊向國科會申請。
七、詳細徵件資訊,請參考國科會網頁(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