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辦理115年度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申請案,本校受理申請期間為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中午12時止。
二、申請資格為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博士班在學一年以上者,且獲推薦機構推薦出國研究,於畢業前完成國外研究者。
三、本次除受理依上開兩作業要點提出之申請案外,亦一併受理國科會與國外政府或科研補助機構簽訂之科技合作協議所補助之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量子科技高階人才培育方案-量子科技千里馬計畫,且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至7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四、目前該會與國外科研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單位,計有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所轄之藥物濫用研究所、加拿大國家研究院、德國 Juelich 研究中心、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日本理化學研究所、日本國家材料研究院等6個單位,相關資訊可上國科會網站查詢。
五、請於前述申請期限前至國科會網站填寫;上傳申請資料成功後,請以電子郵件告知本單位,俾便本單位於114年8月7日前造冊備函向國科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