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度計畫研究期間為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2月底止,共計8個月,學生及指導教授應至國科會網站上傳、製作下列文件:
(一)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二) 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
(三) 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四) 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二、為持續鼓勵本校學生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凡學生申請計畫案,可獲得獎勵金由3,000元。如計畫獲國科會核定補助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6千元,8個月計新臺幣4萬8千元,並依研究計畫實際需求擇優補助「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項目,每案上限2萬元。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2月18日(二)23點59分前至國科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請程序送達研發處彙整窗口,以利本校彙冊備函於114年2月25日前送達國科會申請。
四、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國科會修正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規定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學校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五、請於系統繳交送出計畫案同時,將學術倫理證明電子檔mail至shing926@mail.shu.eud.tw
六、詳細資訊請參考國科會網頁;有關申請時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七、申請完成(計畫案已送達學校彙整窗口)後請填報獎勵金申請表
八、計畫申請流程請參考12月11日說明會簡報(請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