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申請案,受理至114年6月9日止

一、國科會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受理申請,計畫徵求重點如下:
(一)補助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二)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三)計畫表件:分為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均為專屬表格,總計畫主要主持人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請以分項整合型計畫,同時提出申請。
(四)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尖端服務不分組,基礎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審慎擇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
二、本計畫訂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併同「第三屆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運作暨技術交流年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VXXhKaASj3Yzk93TA。欲參加者,請逕自報名。
三、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4年6月9日前至國科會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14年6月16日前,備函造冊向國科會申請。
四、相關說明、詳細內容及附件,請參考國科會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