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來函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科技部來函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二、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機構每年限申請一件計畫,多年期計畫執行期間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申請機構得衡酌執行情形,採全額先行墊付或先請撥後結報等二種方式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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