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詳如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111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科技部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兼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自111年1月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或研究津貼,其中首次約用之專任人員、大專學生及研究生兼任人員均不得低於科技部旨揭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一)專任人員費用:首次約用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以下金額:
1.專科級:新臺幣(下同)28,300元。
2.學士級:33,800元。
3.碩士級:38,600元。
(二)兼任人員費用:每月均應至少支給6,000元。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各1份。
四、研發處公告之「世新大學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月支工作酬金參考表」及「世新大學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將依科技部本次修正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辦理修正,請各計畫主持人辦理111年1月1日起之計畫人員進用時,務必依科技部規定之最低薪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