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用詞:受補助機構修正為申請機構、受邀請人修正為邀請對象。
(二)新增條文:增列支用單據之處理保存及查核,並課予申請機構落實單據存管責任等條文、並新增獲補助案變更程序相關條文。
(三)修正境外學者參與方式:海外專家學者毋須親自來臺,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辦理邀請訪問,因此刪除「來臺」之文字,並將「抵臺」、「在臺期間」等文字酌予修正。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用詞:受補助機構修正為申請機構、受邀請人修正為邀請對象。
(二)新增條文:增列支用單據之處理保存及查核,並課予申請機構落實單據存管責任等條文、並新增獲補助案變更程序相關條文。
(三)修正境外學者參與方式:海外專家學者毋須親自來臺,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辦理邀請訪問,因此刪除「來臺」之文字,並將「抵臺」、「在臺期間」等文字酌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