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108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徵求內容為:
(一)申請人於執行期間應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及研究人員。
(二)本次受理對象為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等4種。
(三)補助期間:自108年8月1日開始,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至少為1年,至多為3年。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至少為3年,至多為5年。
(四)補助項目:研究計畫經費及研究學者人事費,研究計畫經費依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但不核給研究主持費;研究學者人事費則包括教學研究費、機票費、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保險費及薪給差額補助金。
二、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12月13日(四)前至科技部網站線上辦理申請,以利本校於107年12月20日(四)前彙冊備函1式2份向科技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