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求110年度規劃推動「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受理申請至110年3月5日(五)止

一、為鼓勵具研究潛力之優秀學者結合跨領域之研究能量,進行前瞻議題之研究或發展研究新領域,未來期能培植傑出學者與研究團隊,厚實學術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人文司特推動「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本計畫徵件內容摘要如下:
(一)計畫類型:
1.可為個別型或整合型,鼓勵計畫主持人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提出申請。
2.整合型研究計畫,包含1個總計畫及至少3項子計畫,並至少有3位學者參與,總主持人必須主持1項子計畫。總計畫及子計畫應合併成1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其餘子計畫主持人為整合型計畫共同主持人。
(二)經費編列:每案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主持人主持費每月新臺幣3萬元。
(三)執行期間:自110年8月1日起,至多3年。
(四)申請方式: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申辦項目為「專題研究計畫」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
(五)限制:
1.主持人執行中之計畫,如限制只能執行該件計畫且該計畫執行期程與本計畫執行期程重疊超過3個月者,不得提出申請。
2.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1件本項計畫為限。
3.本計畫為人文司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案,不受人文司執行2件計畫之限制;惟曾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者,始可補助第3件計畫。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3月5日(五)前,至科技部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10年3月12日(五)前,備函造冊一式二份向科技部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科技部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