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111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徵求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人資格:申請人在計畫執行期間「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編制內或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不得」為國內任一機構之退休人員,不含大陸地區人士。
1、科技部講座(採隨到隨審方式,不受限於本公告日期)
2、研究學者(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任或曾任國內外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之國內外科技人才,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
(2)獲得博士學位後,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或至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且具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人士、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科技人才。
(二)補助期間:自111年8月1日開始,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
(三)補助項目:研究計畫經費及受延攬人人事費,研究計畫經費依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但不核給研究主持費;受延攬人人事費則包括教學研究費、機票費、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保險費及薪給差額補助金。
二、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11月12日(五)前至科技部網站線上辦理申請,以利本校於110年11月19日(五)前彙冊備函1式2份向科技部申請。
三、詳細資訊請參科技部111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