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徵求2018 年「臺灣與法國於癌症領域之雙邊合作專題研究計畫」,計畫要點如下:
(一)合作領域:癌症相關(得含認知科學)之原創知識或前瞻技術研究,並鼓勵跨領域合作(仍應以生命學科為主體);惟不含轉譯學研究、臨床實驗、流行病與公共衛生研究等主題。
(二)計畫期程:107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此為第 1 年,多年期類推;本項臺法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得為 36 或 48 個月)。
(三)申請資格: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者,得提出申請。
二、計畫申請及審查分「構想書」及「計畫書」二階段辦理:
(一)構想書階段:於106年10月26日(四)前,由法方計畫主持人(偕同臺方計畫主持人)至法方INCa申辦系統遞交計畫構想書,我方計畫主持人以電子郵件於11月3日前寄送構想書予科技部承辦人。
(二)完整計畫書階段:構想書審查通過者,需於107年3月23日(五)前提送正式計畫書(採線上申請),以利學校於3月30日(五)前造冊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科技部網頁(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