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推動「生技醫藥核心設施平台二期(1/4)」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資格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二)執行期限:全程計畫為4年,自108年5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年度補助期程為1年,自108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
(三)計畫類型:屬規劃推動補助計畫(規劃案),可提出個別型計畫或單一整合型計畫。
(四)申請限制:主持人以申請以1件計畫為限,獲補助計畫列入科技部計畫件數計算;單一整合型計畫之子計畫主持人為共同主持人,每位共同主持人以參與本計畫以1件為限,計畫主持人須確認計畫成員符合規定,協同主持人不受此限。相同或相似題目、內容之計畫已獲其他單位或類似申請案補助者,不得再向科技部重複提出申請。
(五)未獲補助案件,科技部不受理申覆。
(六)本計畫撰寫須使用108年度「生技醫藥核心設施平台二期 (1/4)」-計畫書表CM03、附表1、2進行填寫,請勿使用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之表CM03表格範本。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1月24日(四)前完成申請,以利本校於108年1月31日前彙冊發函送達科技部。
三、相關說明及申請書格式等資料,請參考科技部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