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自110年1月1日修正生效,該部「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制度同日廢止。
二、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之受補助機構(含服務中心)須綜合考量本計畫之服務學界精神與維運成本,依服務使用者資格(是否為執行科技部補助之各類計畫)覈實訂定計價基準,故旨揭函自110年1月1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94年6月23日臺會自字第0940042303號函、109年5月5日科部自字第1090025869號函,請點選參考。
一、配合「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自110年1月1日修正生效,該部「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制度同日廢止。
二、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之受補助機構(含服務中心)須綜合考量本計畫之服務學界精神與維運成本,依服務使用者資格(是否為執行科技部補助之各類計畫)覈實訂定計價基準,故旨揭函自110年1月1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94年6月23日臺會自字第0940042303號函、109年5月5日科部自字第1090025869號函,請點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