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成立之基金會,處理二二八事件賠償、落實歷史教育推廣及使國人瞭解真相等相關事宜,旨揭補助辦法為辦理真相調查、教育推廣之重要工作項目。
二、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包含1.博、碩士論文;2.學術研究報告;3.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4.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5.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應於每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將酌以補助,每件作品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整。
三、相關資料詳見網站https://www.228.org.tw/pages.php?sn=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