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以衛部保字第1151260383號令訂定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9月10日臺教高(五)字第1150081547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發布令影本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點選查看)。
三、如有意利用健保資料進行研究,請依照該辦法申請並執行資料管理及資安維護措施,申請前研究計畫須完成IRB審查。

衛福部相關資料網頁:

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全民健康保險資料者,應檢具機關(構)授權申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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