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申請,請於116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點前完成線上系統繳交送出

一、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請至國科會網站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申請書及線上申請注意事項等,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二、本校116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為116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8點前。如欲申請者,請依前述規定辦理,以利本校於116年1月7日前彙冊發函送達國科會。
三、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研究、人體試驗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若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總主持人應於「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表CM04B)中,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之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備齊情形。
四、計畫主持人於撰寫專題研究計畫書時,如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工具,應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落實內容查證,確保產出內容符合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規規範。
五、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六、首次申請及首次執行之計畫主持人,需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研習時數,並提交研習證明予研發處存查。
七、業務聯絡窗口:
1.本校聯絡人:傳院–周甫亮先生(分機82156)、管院及共課–王馨敏小姐(分機82157)、人社院及法學院–陳怡蒹小姐(分機82154)。
2. 國科會聯絡人:
(1)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2)
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568、7847、7980、8010、7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