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教育部補助新南向計畫之「學術型領域聯盟」徵件計畫

 

一、教育部為因應國家發展新南向計畫,加強國際雙邊學術合作及人才交流,補助我國師生赴南向國家進行學術領域之研究交流。

二、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三、共分商管及社科、工程、醫藥、農業、教育及人文等五個學術領域組成學術型領域聯盟,有意申請者參考各學術型領域聯盟之徵件辦法(商管及社科工程醫藥農業教育及人文)。

四、各學術型領域聯盟研究案申請統一校內截止收件日期為106年11月9日(星期四),請於截止期限內將相關申請資料送至研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