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係依科技部與法國在臺協會「幽蘭計畫」協議及申請補助須知辦理,計畫內容重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臺灣申請人須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2.合作之法方計畫主持人得為法國各大學或國家級科研機構下之研究人員。
(一)補助類型:臺法雙方人員交流型計畫(屬2年期)及研討會(屬1年期)兩類。
(二)補助項目:
1.人員交流計畫:派遣國負擔其人員短訪或研習所需經費(包括來回機票費、生活費、證照保險費等;
2.雙邊研討會:承辦會議之地主國負擔會議相關費用,派遣國負擔其人員所需國際差旅費。
(三)執行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受理方式:由臺灣與法國研究團隊共同規劃人員交流計畫或雙邊研討會,分別向科技部及法國在臺協會提出申請。雙方提出之計畫名稱須相同,內容須經雙方同意。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8月29日(三)前,至科技部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07年9月5日(三)前,備函造冊一式二份向科技部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科技部網頁(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