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獎勵國內學者發表僑務學術論著,本年度受理申請至108年6月30日止

一、僑委會為鼓勵國內學者從事有關僑務之研究,提升國內僑務學術研究水準,特訂定「僑務委員會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作業要點」。

二、獎勵對象:具有我國國籍,並以下列各款之一身分,發表有關僑務之學術論著者,得依本要點規定向本會申請獎勵:

(一)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在職專任或兼任教師。

(二) 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現職專任或兼任研究人員。

三、獎勵範圍:

(一) 學術論著包括僑務政策、僑社僑情、僑民文教、僑民經濟、僑生教育、各國僑務機關及政策等僑務相關主題;但翻譯著作,以及在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出版之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不列入受理申請範圍。

(二) 申請之學術論著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已公開發表或出版者為限。學術專書初版時若已提出申請,再版後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獎勵金額:

(一) 學術期刊論文:

  1. 刊登於SSCI、A&HCI之期刊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二萬元,刊登於其他國外專業學術期刊之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2. 刊登於TSSCI、THCI之期刊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刊登於其他國內專業學術期刊之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一萬元。

(二) 學術專書:國外專書每本最高獎勵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國內專書每本最高獎勵新臺幣二萬元。

(三) 學術專書論文:國外專書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八千元,國內專書論文每篇最高獎勵新臺幣五千元。

(四) 每人每年度獎勵總額以新臺幣三萬元為限。

五、申請期限: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六、相關表件請至僑委會官網(http://www.ocac.gov.tw /僑務研究/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