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科技部109年3月23日科部科字第1090017838號函辦理,徵件日期延期,修正後如藍色字體處。
一、科技部徵求「2020年臺法(MOST-ANR)雙邊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第二階段完整計畫書,計畫要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類)主持人,並於該計畫(不含規劃推動及產學合作等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
(二)合作領域:科技部及 ANR 下設之各領域學門均可申請。
(三)計畫期程:自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此為2年期;本項臺法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得為24、36或48個月)。
(四)補助項目與規模:擴充加值國合經費包括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及管理費。「擴充加值國合經費」連同刻正執行之「研究案」計畫經費併計後總數,須符合臺法雙方補助計畫額度相當之原則。
二、構想書審查通過者,需於109年5月11日前提送完整計畫書階段(採線上申請),以利學校於5月18日前造冊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科技部徵件說明(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