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來函滾動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針對「補助雙邊協議下人員互訪型計畫」,滾動調整旨揭處理原則,增列第一點第四款及第三點第三款第四目:「補助雙邊協議下人員互訪型計畫,包括雙邊協議PPP計畫」。
一、科技部來函滾動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針對「補助雙邊協議下人員互訪型計畫」,滾動調整旨揭處理原則,增列第一點第四款及第三點第三款第四目:「補助雙邊協議下人員互訪型計畫,包括雙邊協議PPP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