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獎勵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最後一年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獎勵內容摘要如下:
(一)獎勵次數及金額:獲獎人以獎勵1次為限,獎勵金每月4萬元,總計48萬元。
(二)獎勵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預計112年7月底以前可以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三)獲獎人於獲獎期間支領科技部工作酬金、研究津貼不得超過1萬元;不得支領科技部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之公費;不得支領教育部、外交部、經濟部或科技部之臺灣獎學金;不得支領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不得支領按月支領之專職工作酬金;不得支領其他我國政府所資助博士生赴國外研修之公費、獎助學金或相關費用。
二、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3月24日(四)前完成線上申請,申請資料請參作業要點第四點,並將表C301及C302各一份送交研發處確認存查,以利本校於111年3月31日(四)前彙冊1式2份備函向科技部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科技部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