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科技部111年7月19日科部綜字第1110046210A號函辦理。

二、考量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之男性計畫主持人,可能因照顧幼兒需求,致使個人研究規劃無法配合現行計畫申請期程,爰增列第十點第一項第七款,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者,得檢附足資證明文件,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

三、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