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等6種行政規則,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請查照。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本次配合修「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科技部補助沙克爾頓計畫作業要點」、「總統科學獎遴選要點」及「科技部辦理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等6種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附「配合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沙克爾頓計畫作業要點」、「總統科學獎遴選要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等6種行政規則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