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本次配合修「科技部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及「科技部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等2種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附「配合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等2種行政規則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