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111年9月22日科會綜字第1110059680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提供計畫主持人於生育期間研究人力支持措施,適用對象包含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事實起至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女性計畫主持人,或是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等兩類。
三、本項措施不限計畫類別,視計畫實際需要,經審查後從優核給博士級研究人員、專任及兼任研究人力費用。四、申請途徑分為二種:已有計畫者,可透過國科會系統提出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或申請經費變更,追加經費聘任專任、兼任研究人力;未有計畫者,隨計畫申請案一併提出。
五、申請資格事實消滅者,不得再提出申請;如有不實,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一款規定追回補助款。
六、詳細資訊請至國科會網站(網址:https://www.nstc.gov.tw)「專題研究計畫專區-生育支持措施」查閱。
七、本案聯絡人
(一)博士級研究人員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106。
(二)專任、兼任研究人力申請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三)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