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第五點及「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審議會設置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並自111年9月16日生效。

一、依行政院111年9月16日院臺科字第1110027715號函辦理。
二、修改內容(請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