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獎勵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最後一年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獎勵內容摘要如下:
(一)獎勵次數及金額:獲獎人以獎勵1次為限,獎勵金每月4萬元,總計48萬元。
(二)獎勵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預計113年7月底以前可以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三)獲獎人於獲獎期間支領國科會工作酬金、研究津貼不得超過1萬元;不得支領國科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之公費;不得支領教育部、外交部、經濟部或國科會之臺灣獎學金;不得支領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不得支領按月支領之專職工作酬金;不得支領其他我國政府所設立之博士生獎學金獲我國政府所資助博士生赴國外研修之公費、獎助學金或相關費用。
二、如有意申請者,請於112年3月24日(五)前完成線上申請,以利本校於112年3月31日(五)前彙名冊1式2份備函向國科會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國科會徵件公告(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