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112年臺法科技獎(The Franco-Taiwanese Scientific Grand Prize)申請案,受理申請至112年6月12日止

一、國科會徵求112年臺法科技獎(The Franco-Taiwanese Scientific Grand Prize)申請案,徵求重點如下:
(一)獎項領域:自2019年起,開放所有領域。
(二)科技獎申請/提名條件:
1.申請人(即候選人):為臺灣及法國之學者共同組成之研究團隊;臺方學者需具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2.推薦人資格:
(1)中央研究院院士(必要)
(2)自然科學院院士(必要)
(3)臺法科學基金過去得獎人(選擇性)
3.候選人除在學術上之應有卓越成就,推薦人亦應陳述候選人(1)過去對臺法科技交流之重大貢獻或(2)提供候選人未來建立臺法合作研究之高度期望與意願。
4.自2012年起,除既有合作經驗之臺法合作團隊得提出申請,對尚未發展雙邊合作但願開始積極投入雙邊合作研究之臺、法學者,亦得提出本獎申請。
(三)申請方式:需由臺灣和法國兩國合組團隊,並分別向國科會及法方自然科學院提出,才算成立;其中,臺方申請人須由任職機構備函檢附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四)獎勵內容:受獎團隊可獲獎章及獎金38,200歐元,其後並得以短期訪問方式向國科會申請經費補助,持續帶動規劃後續之科學交流。

二、如欲申請者,應於112年6月12日(一)前,繳交申請資料予研發處,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12年6月19日(一)前,備函檢附資料向國科會申請。
三、相關說明及詳細內容請參考申請須知(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