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鼓勵具研究潛力之中堅學者結合跨領域之研究能量,並促進國際學術合作鏈結,進行前瞻議題之研究、發展新興研究領域或探索國際性核心議題,未來期能培植傑出學者與研究團隊,厚實學術研究人才之研究能量,獲得突破性及具深遠影響力之學術研究成果。
二、本計畫徵件內容摘要如下:
(一)計畫類型:
1、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皆鼓勵計畫主持人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提出申請。
2、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包含一個描述總體研究構想與架構的總計畫,以及至少3項子計畫,並至少有3位學者參與研究,總計畫主持人必須主持1項子計畫。總計畫及子計畫(含所需經費)應彙整成1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其餘子計畫主持人為整合型計畫共同主持人。
(二)經費編列: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計畫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每月新臺幣3萬元。
(三)執行期間:自116年8月1日起,至多3年。
(四)申請方式: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申辦項目為「專題研究計畫」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線上製作並上傳計畫申請書及相關申請文件。
(五)限制:
1、主持人已獲國科會補助執行中之計畫,如限制只能執行該件計畫且該計畫執行期程與本計畫執行期程重疊超過3個月者,不得提出申請。
2、主持人同一年度以執行1件本項計畫為限。
3、本計畫為人文處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案,不受人文處執行2件計畫之限制;惟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始可補助第3件計畫。
4、每年擇優補助新案至多10件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6年1月22日(五)前,至國科會系統完成申請,以利本校依規定於116年1月29日(五)前,備函造冊向國科會申請。
四、詳細徵件資訊,請參國科會網頁(請點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