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自 109年1月1日實施

一、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八點第二項規定,計畫結案時,應檢附收支明細報告表及結報確認表。
二、科技部本次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利檢視計畫經費支用情形,如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超過50%,需增填科技部同意文號。
(二)增列餘款繳回相關資訊,提醒學研機構於辦理經費結報時,應詳實檢查補助項目結餘金額是否應繳回科技部。
三、檢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