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

一、為配合108年5月17日修正同年8月1日生效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本次科技部修正「愛因斯坦培植試行要點第四點」及「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修正說明如下:
(一)「愛因斯坦培植試行要點第四點」:
1、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四小目之「助理人員」修正為「研究人力」;「專、兼任助理」修正為「專、兼任人員」,並將現行規定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三小目及第四小目合併修正為第三小目。
2、第一項其餘各款及第二項未修正。

(二)「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
1、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四小目之「助理人員」修正為「研究人力」;「專、兼任助理」修正為「專、兼任人員」,並將現行規定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三小目及第四小目合併修正為第三小目。
2、第一項其餘各款及第二項未修正。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以及「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