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科技部修正「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原第六點為申請核定程序,修正為分列為兩點,第六點為申請方式,並新增第七點申請案審查及選定,且於第七點說明未獲補助不受理申覆及審查重點,其下點次變更。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