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研究誠信辦公室設置要點」等3種行政規則,並自即日生效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3種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送「配合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科技部研究誠信辦公室設置要點」、「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及「科技部對學術倫理的聲明」3種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