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 本次修正重點為:明定獎勵人數上限及方式;另為鼓勵獲獎之學術菁英長期投入學術研究,於現行獎勵方式增訂獲獎人得研提1件研究計畫之規定。
  2. 本次修正規定中有關獲獎人得提出1件研究計畫部分,105及106年度獲獎人亦得予適用,得自公告107年度獲獎名單後2年內,依科技部公告時程提出計畫申請。
  3. 檢附修正「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