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科技部來文公告修訂「科技部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

二、 本次修正重點:為讓申請人能有充裕時間撰寫計畫書與完備公告收件程序,及配合原能會及科技部審查方式,刪除構想簡表。

三、其餘條文酌作文字修正,以符現行法制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