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科技部針對「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修正部分規定,修正摘要如下:
(一)第三點:考量各領域取得博士學位平均年齡不同,放寬申請人(主持人)年齡上限,兼顧各研究領域差異,如博士畢業三年內,且年齡未逾規定,調整後:
1.愛因斯坦計畫:須於32歲以下,具博士學位,或博士畢業三年內且年齡未逾35歲。
2.哥倫布計畫:須於38歲以下,具博士學位。
(二)第四點:增加多年期經費運用之彈性,各年度所需經費得依立法院審議結果,酌予刪減補助經費,以避免排擠當年度新申請案額度。
(三)第五點:增訂主持人執行件數之例外條款,原主持人不得同時執行科技部其他計畫,惟依據106年11月29日科部綜字第106009176號函所定重大政策專案計畫件數核給通則,增訂2目。
(四)第十點:
1.放寬取得聘任證明時間,考量聘期銜接合理性,原未獲聘任之申請人應於接獲通知8個月內取得正式聘任,放寬為次年計畫執行起日前取得。
2.考量各申請機構作業時程不一,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如有特殊情形,得經科技部同意,不受3個月內函送之限制。
(五)第十六點:避免主持人同步申請大批專題,如申請愛因斯坦、哥倫布等兩計畫未獲通過,得自函知未通過2個月內提出專題計畫申請,科技部將其併入當年度批次審查作業。

二、檢附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